广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打

来源:金陵法律评论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2-07-08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据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包括司法鉴定人和公证员两个专业类别。司法鉴定人职称分为初级司法鉴定人、中级司法鉴定人、副高

据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包括司法鉴定人和公证员两个专业类别。司法鉴定人职称分为初级司法鉴定人、中级司法鉴定人、副高级司法鉴定人、正高级司法鉴定人;公证员职称分为四级公证员、三级公证员、二级公证员、一级公证员,形成了层次清晰、互相衔接、体系完整的职称评价体系。(章宁旦)

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印发《广东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对健全职称体系和职称层级、完善评价机制、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,打破户籍、地域、身份和档案等限制,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。

《实施方案》旨在进一步深化公证、司法鉴定等领域工作改革,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司法部《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。

(法治日报)

文章来源:《金陵法律评论》 网址: http://www.jlflpl.cn/zonghexinwen/2022/0708/431.html



上一篇:基于行为性质展开流量造假刑事评价
下一篇:极目锐评|《谭谈交通》全网下架或面临巨额赔偿

金陵法律评论投稿 | 金陵法律评论编辑部| 金陵法律评论版面费 | 金陵法律评论论文发表 | 金陵法律评论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21 《金陵法律评论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