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陵法律评论毕业论文提纲(南京玄奘寺事件)(4)

来源:金陵法律评论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2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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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第三阶段是元朝至清朝。南宋末年,程朱理学在儒家众多学说中脱颖而出,作为官方统治思想确立下来,从元朝至明清,都一直作为统治思想持续巩固。理

第三阶段是元朝至清朝。南宋末年,程朱理学在儒家众多学说中脱颖而出,作为官方统治思想确立下来,从元朝至明清,都一直作为统治思想持续巩固。理学把封建伦理道德作为最高的主宰,要求对君忠,对父孝,对友义,对夫贞,极力主张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。程朱理学提出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,要求妇女守节,死了丈夫也不能改嫁。

《宋史》中对为守节而死的女性大加赞扬“项氏,吉州吉水人。居永昌里,适同里孙氏。宣和七年,为里胥所逮,至中途欲侵凌之,项引刀自刺而死。郡以闻,诏赠孺人,旌表其庐。”

正是在程朱理学的影响下,明朝清朝的官办远不如前代兴盛,至清朝中期甚至还以法律形式禁止了私妓,虽然效果不彰,但也显示了当时社会主导思想的宽容程度。

小结

由此可见,青楼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包容程度并不呈正相关关系,在汉代以前较为开放的环境中,青楼文化仍处于萌芽阶段,娼妓的定位也主要停留在女乐等广义概念上。而在明清时期,虽然受程朱理学影响,社会开放程度远不如前,官方对青楼行业的支持力度并不大,私妓等却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。由此可见,古代青楼的发展,并不能反映各时期的社会开放程度。

四、青楼文化发展反映的社会现象和观念

(一)反映了不同时期文人群体的精神世界

在青楼文化中,士妓交流是一个突出的文化现象。古代青楼文化的不同特点,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时期文人的精神世界。比如在唐代,科举开始打破门阀的限制,给了读书人阶级跃升的机会,文人和青楼娼妓的相遇,往往是文人在状元及第前的苦闷时期,文士中举时便是士妓交游结束之时,作品中往往透露出文人群体良好的自我认同感和优越感。比如《游仙窟》、《李娃传》、《柳氏传》、《洛中举子》、《钱塘秀》等都是唐代表现青楼士妓交游的文化作品。

南宋后期理学兴旺,文人士子的心灵无法得到自由的释放,反映在青楼文化中,就是对大量恪守儒家伦理道德的形象的塑造。如义倡、张赛赛、李师师等,借此宣扬忠孝节义等封建伦理道德,以求在理学束缚的高压下将狎妓行为合理化。

明代由于文化极权的实施,皇帝、贵族与宦官长期处于权利的中心,士大夫群体的地位大不如前,加上明中叶后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,士大夫的优越感渐渐丧失。同时,在以王阳明的心学理论的支撑下,很多失意文人往往选择在青楼中纵情声色,以暂时排解心中的郁闷。同样的,在清代中央集权制强化,大兴文字狱,落魄士子将青楼和女妓当作情感依托。由此讥讽现实,揭露社会黑暗。

(二)反映了经济发展的阶段特点

宋代和明代虽然是程朱理学主导的时期,但青楼规模却远胜前朝,这与当时经济状况的发展密不可分。北宋时期,市坊格局被打破,在历史上第一次发生了交子的纸币贸易形式,取消夜禁并出现了“夜市”,孕育出市民阶层这一新的群体。与女妓群体接触不再是达官贵人的特权,城市的大街小巷、瓦舍等娱乐场所都成为女妓兴起的平台。

明中叶以后,资本主义因素在东部沿海开始萌芽,加上腐朽伴生的管制放松,城市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,物资充盈,商品繁荣,物欲的膨胀使社会奢侈之风日盛。

“嘉靖以来,浮华渐盛,竞相夸诩”,“由嘉靖中叶以抵于今,流风愈趋愈下,惯刃骄吝,互尚荒佚,以欢宴放饮为豁达,以珍味艳色为盛礼。”明代私妓的兴盛,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。

至清代,虽然正式禁止了娼妓行业,但此时西方国家已进入工业革命时期,商品经济与外来文化在悄然冲击着社会,也正因此,此时的女妓改变了过去佳人爱才子的传统,更加沾染上腐朽的金钱气息。

小结

青楼现象的兴衰,并不能直接反映古代社会特定时期所倡导的主流思想和开放程度,但其在青楼文化和行业的发展,却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,从对青楼女子的形象可以折射出特定时期文人士大夫的精神面貌,从官妓、私妓等不同类别的发展可以追溯到特定时期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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